第三百六十六章 黄金龙族

此时的阿曼达身在一个荒凉的峡谷,暗se的高山不停的冒出浓烟,那些黑se的火山灰就像是下雨似的往下掉着。黑暗荒凉的峡谷内部非常开阔,虽然四处都是枯树,但这周围却拥有一种诡异的文明,那些巨大的文字就像是一张张jing美的画片,那些躺在地上的巨大龙尸……

没错,阿曼达站在一堆巨龙的尸体之上,天鹅绒的羽衣不沾一滴血,往上盘起的发型一丝不乱,就连刚做的指甲都没有被划伤。

这是一个巨龙部落,被火龙王‘菲利裘斯’放逐的一个氏族。他们有如黄金一般的身体无法在炙热的熔岩里保持稳定。他们是被称为‘黄金龙族’的古老氏族。后来被火龙王‘菲利裘斯’征服,一直作为火龙族的贵族。

‘黄金龙族’的身体并非是真正的黄金,但他们非常漂亮,非常珍贵。同时又有黄金一样的特xing,在遇到高温的时候会融化。但这并不是缺点,而是‘黄金龙族’的优点。融化之后的身体同样可以战斗,而且没有实际形态,几乎不需要防御。

但高傲的火龙王‘菲利裘斯’认为连作为龙族的形态都无法保证的氏族没有资格成为自己的部下。所以将整个‘黄金龙族’放逐到黑炎山。这里四处都是黑se的火焰,黑se的火山灰。

阿曼达从吸血鬼古老的卷轴中知道了这个地方的确切位置,所以立刻启程来到黑炎山,将整个‘黄金龙族’274只黄金龙全部消灭。

“从今天起,这个世界上再不会有黄金龙族。你们这个高贵的种族到此为止,不过你们的力量我会替你们继承下去的。”

在尸堆的旁边还躺着一个干撇的巨龙,它不像其它黄金龙那么圆润光滑,全身都是暗淡的黄se,皮肤就像是老人的皱纹。在龙嘴附近长满了白se的胡须,又顺又长。龙角脆的就像是饼干,真感觉碰一下都会断掉似的。

不过它还并没有死,虽然躺在地上嘴角里流着血,但还是勉强的呼吸着。

“你到底是什么东西?”

阿曼达抿嘴笑了笑:“我们也算是远房亲戚,我是住在世界树根的毒龙,尼德霍格。”

“不可能,尼德霍格不可能来到这个世界。除非……你是尼德霍格的圣母?”

阿曼达眼神忽然一变,古老黄金龙全身立刻僵住,紧接着一些透明的结晶从身体内部开始往外蔓延,看似冰块但事实上却是钻石。慢慢的,黄金巨龙整个身体都被钻石包裹住了,就像是纯天然形成,完全没有一丝的缝隙。

阿曼达又轻轻的打了一个响指,结晶上忽然出现了一丝裂痕,忽然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量,整个结晶被炸得粉粉碎。

此时的天空再也没有火山灰落下,代替它的是那些钻石的碎片。如雪花一般的碎片往下落,脚下就是无数黄金巨龙的尸体,周围是荒芜的峡谷,背后就是一个冒着黑烟的火山。

阿曼达无奈的摇了摇头,左手伸出了食指与中指,形成了一个剪刀手,右手掏出手机将小嘴给嘟了起来,拍了一张照。

“太帅了,如果是以前的话这张照片一定能在网络上大红大紫。只可惜现在都没有网络了,必须要先恢复大家的联系才行。等什么时候彻底稳定下来,我就应该要忙一些自己的事情了。我先开一个演唱会,然后出一本书叫‘圣母阿曼达的回忆录’,我一定要让全世界所有的人都认识我,崇拜我。”

忽然,从天空中下来一块非常大的晶石,晶石里就是刚才那只黄金巨龙的头。此时龙头还并没有死彻底,在晶石里用尽最后一丝力气说:“为什么?”

“你知道的太多了。”阿曼达伸出手做了一个枪的支招,大姆指往下一按,最后一块完整的晶石块粉碎了。

其实阿曼达也根本没有听到它在说什么,因为它的头被钻石封起来了,声音根本传不出来,只是从嘴形知道它是想要知道这一切的原因。其实哪有什么原因,就是阿曼达想要提升力量。

尼德霍格再怎么厉害它还是属于龙族,想要提升力量最好的办法就是去找龙。黄金龙的力量非常强大,只是火龙王‘菲利裘斯’拥有着龙族的骄傲所以无法容忍他们而已。

作为龙族的骄傲就是自己巨大而优美的身体,这个身体绝对不能受伤,也绝对不能变化。因为龙族的防御与攻击都是完美的,无论是什么龙都是如此。哪怕一块鳞片受伤也有愧于自己氏族的骄傲血脉。

当初尼德霍格就是因为龙族的骄傲,所以它宁愿花无数的岁月将世界树的树根咬断,也不愿意变形成其它小一些的东西从‘死之国度’的缝隙走出去。对于龙族自身的骄傲来说是无法抗拒的,即便拥有强大的力量,他们还是要保持自己最完美的龙族形态,而且是无时无刻。哪怕是睡觉的时候也必须要摆出一个非常骄傲的造型,不然都睡不安心……

阿曼达伸出手腕看了看,‘百达翡丽’的女士腕表。距离自己离开卡玛利拉已经一个星期了,现在是约定的时间,那个‘ri行者大赛’。为了找这个黑炎山花了自己好几个小时的时间,为了找这一身的名牌花了自己六天多的时间,这一路还真是容易……

“时间差不多了,我也应该要回卡玛利拉主持那个讨厌的‘ri行者大赛’了,这些家伙真是奇怪,我身上的血根本就是取之不尽。为了其中一滴血竟然愿意搞一个比赛,而且为了它争的你死我活。其实只要客气一点的话,我随时都可以给他们的。”

阿曼达吸光了整个黄金龙族的血,现在的力量要比7天刚离开卡玛利拉的时候强大得太多了。吸血鬼和狼人的力量虽然也很厉害,但这两个种族的破坏力与龙族是没有可比xing的。哪怕完全没有接受过训练的巨龙也可以轻松的毁掉一个城市,因为他们天生就拥有强大的战斗力。

鳞片就是巨龙最完美的铠甲,人类发明出来的火箭铜打不去都不会觉得痛,子弹就更别说了,就连最锋利的武器也无法在它们的鳞片上留下划痕。锋利的爪子和牙齿,天生就拥有强大的魔法,就算是一只刚出生的小龙,它吐出来的火也是极致的高温。

如今阿曼达得到了黄金龙族的力量,心情非常的愉悦。现在这个世界上几乎没有找不到什么对手了,哪怕是上帝也未必能与自己一战。不过与自己真正的力量相比还远远不够,只要饮过圣子的鲜血,自己将会拥有与尼德霍格相同等级的力量,那才叫真正的强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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